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程序

时间安排

申请程序

相关内容和材料

每年930日前

1.申请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和撰写阶段

1.确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;

2.下载、填写并上交《开题申请书》和《报名登记表》,及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当年10

2.到研究生部领取答辩材料

1.交纳学位申请费;

2.凭交款发票领取答辩材料袋。

当年10-次年9月初

3.进行论文开题,并撰写论文

1.认真选题,填写开题报告,在分委员会组织下进行开题;

2.开题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。

次年9月上旬

4.导师及各分委员会进行答辩材料审核

1.导师审核答辩材料,并填写《答辩材料审核表》;

2.若导师审核同意,于论文送审前一周连同答辩材料和论文一并提交至分委员会;

3.各分委员会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;

4.各分委员会组织论文预答辩。

次年9月中旬

5.分委员会审核通过者,由研究生部负责进行论文匿名送审

1.提交《论文评阅意见书》(一式3份);

2.提交匿名送审学位论文(一式3本);

3.交纳论文评阅费;

次年10月下旬

6.各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

1.研究生部将评阅结果告之各分委员会;

2.同等学力人员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;

3.各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。

次年11月份

7.各分委员会上报答辩结果

将论文答辩材料及分委员会审核投票结果报送研究生部。

次年12月份

8.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

1.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讨论授学位事宜;

2.发放学位证书。

注:1.“当年”指申请学位年份,“次年”指第二年;

2.申请学位前,须获得本科学士学位,且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(33学分),并通过同等学力外语水平全国统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