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福建中医学院面向
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

 

一、欢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200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。

二、报名:

㈠报名资格

1.香港、澳门地区考生:须持有“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”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;

台湾地区考生:须持有“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”和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。

2.已获得硕士学位(须与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)的人员;应届毕业硕士生(最迟在录取前应取得硕士学位);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。

3.须具有医学基础。

4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5.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
6.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(根据考生具体情况可适当)

㈡报考类别

1.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;2.自费兼读(在职)博士研究生。

㈢报名时间

200711201219(如误过报名日期,请按第九点要求报考)

㈣报名地点

1.北京: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

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;邮编:100081

电话:010 -68945819;传真:010-68948227

2.广州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地址: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;邮编:510631

电 话:020-38627813;传真:020-38627826

3.香港:京港学术交流中心

地址:香港铜锣港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;

电话:00852-28936355;传真:00852-28345519

4.澳门: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

地址:澳门巴掌围斜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;

电话:00853-3969368;传真:0085328322340

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,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。

㈤报名手续(考生需向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)

①报考申请表、登记卡、学者书面推荐表(由报考点提供或网上下载http://www.10393yjs.com);

②身份证明材料: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;

香港、澳门考生需附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复印件;台湾地区考生需附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复印件;

③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彩色照片两张;

④目前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硕士生入学前须补交);

⑤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;

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答辩评议书(应届硕士生入学前须补交);

⑦体格检查表(检查项目可从网上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10393yjs.com);

⑧报考费为500港元。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。

★说明:

1.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;

2.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(须按上述顺序排列),如有缺漏不予受理;

3.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,请自行备份;

4.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,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;

5.要求通讯报名者,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,再寄送有关证明、表格及报考费,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,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机号码或E-Mail地址;

6.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。   

 ㈥填报志愿

1.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(详见专业目录)。

2.可报考自费全日制博士生或自费兼读(在职)博士生。

三、考试

    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
㈠初试科目: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,均为笔试。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。 

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;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。

   ㈡初试地点、时间

地点: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,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(北京、广州、台湾、香港、澳门四个考点)负责安排(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)。

时间:200841213日。

㈢复试地点、时间

地点:福建中医学院旗山校区(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)

时间:200841516日。 

四、录取      

  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、考试成绩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考生本人。

五、入学

    新生于20079月上旬报到入学。具体时间在“入学通知书”中注明。新生报到时,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新生应按时报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向学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六、学习年限

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;自费兼读(在职)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一年。

七、学

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: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。

自费兼读(在职)博士研究生: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,另外需按相关规定缴纳单独开班的学习费用。

学校为港澳台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,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、教育部颁布的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2005325)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06129)

八、学位

课程学习合格、学位论文答辩通过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
九、其他

符合条件的考生即可以按上述办法在指定的4个报考点报考,也可按我校招收内地(祖国大陆)博士生的办法报考研究生,即按我校规定参加由福建中医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。具体事宜请向我校研招办联系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部门:福建中医学院(旗山校区)研究生招生办公室   联系人:翁锋  朱力义

地址: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     邮编:350108

电话:0591-22861067   传真:0591-22861070

网址: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://www.10393yjs.com

         内地(祖国大陆)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://www.gatzs.com.cn